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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8    作者:bwc     来源:     点击:

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加强和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巩固文明校园创建成果,深入推进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学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并坚持常态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主导、层层负责、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立足于治隐患、抓整治、纠违规、防事故、筑安全,着力解决校园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合理规划各类标识、标线和停车场(位),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校园交通秩序。

二、整治范围

校内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含不在停车位及不按指示箭头停放),占用人行通道、堵塞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载重车辆(含三轮车)碾压大理石路面,违规搬动隔离石墩(石球);电动车飞线及楼宇内充电;机动车超速行驶;长期占用校内公共空间的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和无主“僵尸车”、“废弃车”,无照无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驾驶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和违规载人;其他违反交通法规和危害校内交通秩序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为期-个月的交通秩序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后续开展交通秩序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四、整治安排

1.宣传教育及自查。各院部、部门通过专题会议及时将学校有关交通秩序管理系列文件及动态调整的规定要求传达到所属师生员工、聘用(外包)人员和来校办理业务人员。各单位应安排人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单位负责人督促整改到位。

2.合理规划和设计。保卫处牵头与后勤处等部门对全校交通道路设施进行摸底调研,制定合理规范的车辆停放和通行要求的措施、制度。

3.集中整治与清理。保卫处组织人员集中对校内各单位、部门师生员工,物业公司、驻校企业、外协单位、商业网点、施工单位、三产单位及其员工乱停乱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各类无牌无照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随意占道停放、占用人行通道停放、堵塞建筑物出入口或消防通道停放、在停车线外停放等违反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必要时在图书馆、食堂门前广场(大理石地面区域设置禁行区)。保卫处、后勤处(国资处)、学工处等部门联合清理校园存放的废旧无主电瓶车、自行车等各类“僵尸车”、“废弃车”。

4.现场处理和处置。发现机动车违停立即贴单锁车、非机动车违停立即锁车或拖走,申请开锁时需提供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所属部门条线领导签字、盖章),两次以上拉入车辆信息黑名单,禁止入校。发现未经报批擅自移动隔离石墩(球),追查当事人,限令立即恢复原样并批评教育,两次以上限制其车辆进入学校。图书馆、食堂等广场大理石路面载重车辆禁止通行,发现违规进入,立即追究个人及其所属单位(经营户)大理石路面破损维修费用,屡次不改,其所属单位(经营户)所有机动车辆禁入校园。发现违规对电动车充电立即收缴充电器,追究相关单位(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电动自行车禁止载人,发现违章立即劝阻,不服从管理者拍照通报所属相关院部、部门。以上各类违规行为,保卫处将记录台账,必要时在校内网发布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文明安全驾车和交通秩序规范化的重要性和长期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广大师生员工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对师生员工文明行车、有序停放,加强教育和引导,以实际行动配合该项活动的开展,协助维护好校园交通秩序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增强校园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秩序,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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